2010年以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精神,五措并举,有力地确保了保障性住房的用地需求。
一、主动提供优质服务。该厅要求各地对符合要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及时把握用地进度,对项目报批资料符合要求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完用地审批手续。
二、科学安排用地计划。该厅要求各市县在前五年城镇平均住宅用地供应量的基础上,编制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未公布的,不得出让房地产项目用地。
三、优化供地结构布局。为解决保障性住房结构性短缺的问题,该厅增加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总量,提高其供应比例,确保该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今年以来,湖南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的政策文件,逐步建立了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集资合建房、安置房等多渠道保障住房政策体系。
五、切实加强批后监管。在土地供应环节,湖南厅要求将配建套数、建设标准、回购价格等,在划拨决定书和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待项目竣工,国土资源部门再对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进行复核,同时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者不按规定条件使用土地的,采取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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