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产网9月18日讯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记者昨日从湘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湘潭已经出台相关规定落实该政策。
许多人会选择用公积金贷款,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第十九届湘潭房地产交易博览会的即将到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也进一步加大了对自住购房和改善性购房贷款的支持力度,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让购房者真正实现了多套房“秒变”首套的梦想,加上“潭十条”以及房博会期间一系列优惠政策,市民轻轻松松就能购房置业。
2009年,市民刘女士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了一套90平米的住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最近,她和家人计划再购买一套140平米左右的电梯房。
公积金政策调整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实施的是首套房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三套及以上不办理贷款的差别化贷款政策。而调整后,取消了这一限制,不再区分几套房贷款,统一执行基准利率,也就是说,无论市民名下已有几套住房,只要已经结清了相应的购房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都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贷款政策。这一调整,直接减少了职工贷款后的利息支出。
那么,公积金取消差别化贷款政策后,究竟能给市民带来怎样的实惠呢?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科副科长朱璇磊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统一实施80%公积金贷款比例
贷款年限可延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此外,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范围还包括了贷款最高比例的调整,贷款比例从原来的“最高80%”变为了“一律80%”,贷款的受理期限以及贷款年限也有所延长,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大大让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调整前,针对家庭购买首套房,且购房面积在90平米以内的,实施最高80%的贷款比例,调整后,不再区分几套房和购房面积,统一实施最高80%的贷款比例。这一调整,降低了职工购房时的首付款比例,直接影响购房者的成本。以职工购买一套总价为50万元的二套房为例,贷款比例调整后,购房者仅需首付十万元就能买下这套住房。降低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于降低了购房门槛,对刚性购房及改善型需求的职工来说,都是有利的。
与此同时,在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的前提下,由调整前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这也意味着,在贷款同等金额的情况下,职工特别是将退休的职工,可选择将申请贷款年限延长,那么,每月需要偿还的贷款金额也相应减少。同样以某52岁职工购买一套总价为50万元的二套房为例,按照这一政策,他每月可减轻1500多元的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