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家住雨湖区熙春路金荣小区的业主胡女士反映,2月15日晚,金荣小区5户业主家接连被盗,而物业管理方却称没有责任。据胡女士透露,金荣小区近两个月来连续多次发生被盗现象,形同虚设的物业让业主们人心惶惶,希望物业公司给业主一个合理的解释。
业主:小区5户被盗,小偷打洞、撬门手段使尽
胡女士家住金荣小区某栋14楼,2月15日晚上9点,她上回到家时就被家里的一幕惊呆了,两扇铁门被撬开,内铁门被撬坏,屋内玻璃一地。胡女士意识到家里已再次遭贼了,这已是新年以来家里第二次被盗了,上一次被盗是在2月7号。
胡女士略一检查后发现,两个手机被盗,柜子被撬得面目全非,财物损失近一万元。
据了解,当晚该小区另外几栋楼还有4户业主被盗,每家都有不同程度的财物损失。在一户业主家,因小偷没有找到现金以及值钱东西,为了发泄,小偷们竟向电视机泼水,导致电视机被毁。而黄女士更是气愤,小偷竟然从墙上打洞进入她家盗窃。在黄女士家的一间卧室里,我们看到墙上有一个半径约30厘米的水泥痕迹。黄女士说,这就是小偷从邻居家墙脚进入她家打的洞。
“这个小区真是太不安全了,才几天时间被盗了两次,物业管理简直就是形同虚设,由于物业管理方不负责任,业主们也就没不交物业管理费了。”家里被盗的胡女士气愤地说。业主们一致认为,业主家被盗是因为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保安没有尽到职责。业主们希望,物业公司能给业主一个合理的说法。
物业:业主不交费,业主被盗物业没有责任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金荣房地产公司物业管理处。对于2月15日晚金荣小区5户业主家被盗的事情,一位姓赵的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情,甚至表示怀疑,他说只听到一位业主反映了被盗。
对于业主们认为小区被盗是因为物业管理不到位,保安未尽到职责一事,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金荣小区还处在物业投入的前期阶段,管理成本很高,物业管理确实很难到位。在业主入住前,物业管理方预收了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但大多业主都不愿交费。因此在没有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前提下,小区发生偷盗现象,物业管理方没有责任。
不过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采取措施,在保安亭装上监控,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同时希望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协助物业管理方收取物业管理费。
法律人士:物业管理方是否担责要看有无约定
小区业主被盗,物业管理方是否应该担责,对此我们咨询了有关法律人士。
岳塘区五里堆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樊军认为,如果业主在购房时合同上有物业管理的相关约定,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方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而未交物业管理费,那么物业管理方应该对这件事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购房时业主与物业管理方没有约定,那么物业管理方就不要承担责任。因为权利与义务是同时存在的,物业管理方没有收取物业管理费,也就不要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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