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早交清了,产权证书到现在都没影子。”2月22日,湘潭县青山桥镇数位居民致电湘潭晚报新闻热线58266666反映:1994年,32户人家在青山桥镇商汇路澄泉湾地段购买了地基,并超额支付了办理产权证书的费用,但相关证书至今没有领齐。
交了费用,业主没过问证书
当天上午,我们赶往了湘潭县青山桥镇。
“当年,我们每户支付了10378元。”业主代表赵恒祥介绍,1994年11月,32户业主购买了商汇路澄泉湾地段的地基,另支付了500元作为办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押金。
部分业主提供的收据显示,当年的“购地基款”为9878元,“购地基押金”为500元。收据联上盖有印章(编者注:印痕较模糊,目前较难辨认),落款时间集中在1994年11月23日、24日。
“他们承诺多余的钱与证件在建房后一年内退还给房主。”赵恒祥说,当年办理两证仅需要200余元,500元的押金早已绰绰有余。1995年、1996年,业主们的房子陆续竣工,但两证的事情一直无人提及。
当时大部分业主们对此并未过问,直到后来听闻部分业主拿到了房产证才引起重视。
部分业主拿到了房产证
“我们2002年左右才拿到房产证,”赵延军是当年购买地基建房的成员之一,当天上午,赵延军的妻子拿出了一份填发时间为“1996年11月”的《房屋所有权证》。
“500元的押金没去追究了,额外出了305元。”赵延军的妻子告诉我们,因当时做生意缺资金,需办理房产证做抵押申请贷款。于是在“没任何收据、发票”的情况下,向当时管城建工作的一位朱姓工作人员支付了305元后,顺利拿到了房产证。
领到房产证的还有赵德家,不过时间更早。“上世纪90年代末拿的房产证。”赵德家的妻子说,当时是向房管所一位赵姓工作人员支付248元后拿到的证件。
但让业主们感觉蹊跷的是,两人的房产证虽然领取时间相隔数年,但签发日期均为“1996年11月”,字迹也“显然出自同一人”,且都是在“500元押金”之外,额外支付费用后迅速拿到了证件。“我们怀疑,证件早在1996年就统一办好了。”未领到证件的业主杨峰、赵德根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
未办理证的原因很多
那么,当时是否真的统一办理了房产证呢?
在采访中,我们得到了一份《关于请求解决因历史遗留导致镇区部分房屋需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报告》,报告落款单位为青山桥镇人民政府,时间为2010年11月18日。
报告说:自1990年青山桥镇启动小城镇建设以来,先后建设农贸大市场50亩和其他商业用地40亩。当时镇政府在开发建设出让土地时,曾向建房户承诺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但是由于当时镇政府在城建开发过程中创造的收入已全部投入到城建基础设施及公路建设中,涉及的契税等其他费用没有缴纳,且在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文件指出,此期间内,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调动,造成前后衔接有误,也是导致至今未办理权证手续的原因。
两级政府协助业主办理相关证件
业主们反映,自从意识到产权证书的重要性后,从2010年4月起,多次联名向相关部门反映。
22日下午,我们先后来到青山桥镇国土所、房管所,但均未见到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国土所所长刘铁卫表示:县国土局解决此事的方案还未定下来。房管所所长陈灿则表示:自己2011年1月才来履职,相关情况并不清楚。
“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我们愿意协助业主们早日办好相关证件。”当晚,青山桥镇镇长胡立新在电话中表示,为兑现镇人民政府的承诺,维护建房户的权益,彻底解决该镇城镇建设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去年就向湘潭县政府提交了申请解决问题的报告。
据了解,湘潭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在今年初对该报告作出了相关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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