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365房产网整理讯 冗长的购房合同繁杂多样,五彩斑斓的宣传让人眼前一亮,振振有词的承诺同样充满诱惑,而其中的陷阱却藏于无形之中。房产商通过各种手段从中获利,最后损失的总是购房者。如何避免购房中的隐形陷阱,见招拆招帮您看清真相。
损招一:定金要挟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一般都要并交纳定金,但后期购房者会因为各种原因不想买此项目的住房,开发商会以拒绝退还购房定金为由要挟购房者。
教您一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将购房定金一分不少的退给买受人。出现此类情况,业主首先要和开发商协商退还全额定金。必要时请律师与开发商交涉,或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损招二:延期交房
延期交房是买房纠纷中比较常见的现象。开发商承诺交房时间往往被一拖再拖。而且交房后,开发商还会以各种初装费用没有缴纳为由,使天然气不能及时入户。
教您一招:建议联合广大业主,选出代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如协商还未能达成一致,需尽快走法律程序。
损招三:精装标准
许多置业者为了避免装修的麻烦,喜欢购买精装修户型,但开发商承诺“豪华装修”标准和配备的一流品牌厨房、卫浴设备,往往等房子真正到手后,却发现所谓的“豪华”实在很勉强,只是感觉像普通宾馆标间一样,而且厨卫的质量也不到位。
教您一招:建议精装修房在收房时,一定要在专业人士陪同下进行。另外收房后出现问题,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相关事宜,由律师负责与开发商交涉,或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损招四:证件不全就卖房
许多购房者在买房时并不清楚住宅销售需要哪些证件,或者在买房时没有查看。往往签订购房合同后才发现自己所买的房子证件并不齐全。
教您一招:这种事情分两种情况,一是开发商卖房前故意隐瞒楼盘五证不全的情况,这种可以直接告开发商,赔偿两倍房款和利息。二是城改房,开发商出卖前明示不能办到房产证,如果想退房,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并支付利息。
相关链接:湘潭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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