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广告陷阱重重 专家揭示六大陷阱
一,公司陷阱 购房者在购房前要查清开发商的背景、主管部门、注册资金及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格证书等情况。许多房地产公司虽然挂的是国有或合资的大牌,但实际上是个人所有或个人承包,建设资金完全靠购房者预付的购房款完成楼盘开发。
二,地段陷阱 购房时不要受广告诱惑,要进行实地考察,同时还要有发展的眼光,更要到国土部门了解城市的规划,有些地段目前较偏,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其繁华可能只是三两年的时间;有的地段当时很旺,但未来可能一个立交桥便使其优势不复存在。通常开发商为吸引购房者,往往把自己的地段位置说得过于优越。
三,价格陷阱 开发商往往在广告显眼位置标一个令人心动的价格,而在不显眼的位置注明价格不包括审批费、配套费、绿化费等,就这一个“等”字内涵丰富,令不少预付购房款的人始料未及,结果实际支付的款项大大超出购房预算。您在购房时应该切记:一般房价不包括公证费、《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使用权证》的工本费、管理费,土地合作费的契约。
四,产权陷阱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三个证件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前必须查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这三个证件是否齐全,否则,买了房有可能拿不到产权证。
五,期限陷阱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是要写明交房日期,同时注明通电、通气、通车、通水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入住时,燃气不一定开通。按规定,楼房入住率达到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所以购房人必须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做出约定,在入住率达到70%以前,开发商需免费提供液化气罐满足购房人正常的生活需要。
六,规划陷阱按规定,房屋间距与房屋高度比例最低是1比1,因为房子的间距直接影响着居室采光、通风、视野和绿化,而有的房地产公司为减少成本,追求利润,随意缩小房子的间距,给购房者的居住带来不应有的烦恼,同时也使房产的品质和内在价值降低
广告是购房者获取房屋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其真实性及准确性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为此,编辑提醒消费者看房产广告要留个心眼,必要时要进行实地考察,对那些陈述不透彻、避实就虚的广告文案要擦亮双眼,必要时将该内容写进合同中。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在购房中的合法权益,不要忘记在房产合同之外还有房产要约可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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