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的五大产权陷阱及其应对措施
1、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有一些二手房由于各种原因在原房主的手里只有使用权,并没有产权,或者没有完整产权,这些房子是不能参与市场交易的,因此不管是否签订了合同,都是无效的,根本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支招:只要卖房人未取得完全产权,交易都不可信。
2、卖房者非房屋产权所有者。
有些人在看房的时候会想当然的认为住在这个房子里就是房主,其实不一定,在签订购房合同和交定金之前最好验证房主的身份和房产备案资料,确认卖房者和房主就是一人,并且房产备案资料也符合。如果是委托卖房,必须有原房主的书面授权资料或语音授权资料,这样才能交易。
支招:购房人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也存在风险。
3、房屋是共有产权房,卖房行为并没有获得房产共有者的同意。
房屋的产权归属可以是一个人的,也可能是多人的,比如说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子其产权就属于夫妻两人,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理。对于共有产权的二手房,必须获得共有者的一致同意,才能够签订有效的购房合同和办理过户手续。
支招:要求该卖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还需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4、法律限制或禁止交易的房产。
有些房产因为各种原因被法律禁止或者限制交易,比如说被抵押了的房产,或者处于纠纷状态的房产,在购置这些二手房的时候,必须考虑法律限制条件,如果不能解除这些限制的话,即使你与房主签订了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合同,无法过户,甚至还可能惹上麻烦。
支招:如该二手房已被查封或者抵押,则可在解封或消除抵押负担后,方可与之交易。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5、房屋性质跟购房需求不一致。
房屋性质决定了房屋的用途,在二手房的交易中也必须重视,如果购房者需要购置的是居住房,而房源却是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自然就无法办理居住房的过户手续,无法获得需要的购房用途。
支招: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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