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您好,请问提交到房产局的电子合同能否撤销,如果能有如何才能撤销??
答:请您参照以下3点办理合同注销手续:
①合同注销的范围:购房人因某原因需要退房或换房(本小区)而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②合同注销流程:购房人及其共有权人(如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其监护人代理)在开发企业的协助下,在网上备案系统中的“合同注销、修改”功能中,买卖双方共同提“湘潭市商品房预(销)售网上合同注销”的申请。房产交易中心备案工作人员针对网上注销申请,进行核对。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备案系统的注销流程中,对于公积金或银行已做业务办理注记的需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等金融机构网上核准后方能打印表格。开发企业打印已经由公积金和银行等核准的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由第(1)条中所明确的相关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湘潭市商品房预(销)售网上合同注销、变更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到房产交易中心二楼18号窗口办理注销手续。如本人不能到场,代理人须持经公证的有效委托书提交申请。合同注销在登记受理,核实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③合同注销收费标准:住宅收取3元/平方米的转让手续费和100元每套的网络服务费;非住宅收取房屋总价6.5‰的转让手续费和100元每套的网络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