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集物业维修资金的意义
1、归集物业维修资金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2、归集物业维修资金是保障产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3、归集物业维修资金是保障物业保值增值的需要
二、商品住房首期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的时间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到设有房屋产权交易大厅的市维修资金缴存窗口缴交物业维修资金。
三、物业维修资金缴纳的对象
凡本市城区范围内两个以上的产权人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均必须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四、首期物业维修资金按缴纳的标准
1、出售的公有住房属多层住宅的由售房单位在售房款中提取20%、属高层住宅的提取30%,该部分维修资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多层住房出售时,由购房人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纳,高层住宅或设有电梯的多层住房出售时,由购房人按购房款3%的比例缴纳。
3、拆迁安置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安置多层房屋的按安置房评估价的2%、安置高层房屋的按安置房评估价的3%缴纳。
五、物业维修资金的缴交方式和地点
1、物业维修资金缴交方式为:2007年12月1日起,全市的物业维修资金由业主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前自行缴交,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停止代收代缴业主的物业维修资金。
2、物业维修资金的缴交地点为市房产交易大楼2楼大厅32号窗口。
六、物业维修资金存折打印业主应提供的资料及打印地点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2、物业维修资金缴款凭证第二联原件
3、存折打印地点在市房产交易大楼2楼32号窗口
七、物业维修资金的作用
1、建立物业维修资金制度后,拓宽了维修渠道,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把分散的个人资金集中到一起,由政府统一管理,可以更好的做好住房维修工作。
2、归集物业维修资金可以提高购房者或产权人,维护保养自住住房的能力。
3、物业维修资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项住房保障资金,从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角度出发,这项资金能够保障房屋常新的面貌,能够使用房屋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