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365房产网2月15日讯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家庭装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市场上的装修队伍良莠不齐,由此带来很多家装领域的纠纷。最近,湘潭市工商局就处理了一起家装领域的投诉案件。该案中的家装公司虽是一个正规的具有资质的公司,但在施工中使用了过期装饰材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1年10月份,湘潭市消费者陈女士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家庭装修合同,工期50天。施工十多天后,陈女士发现装修队使用的几种装饰材料已过保质期,她当即要求停工,并要求装修公司给予补偿。停工十多天,装饰公司一直拖延,不予赔偿处理。消费者陈女士11月20日投诉到湘潭工商局消保科。
工商人员受理投诉后,经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过工商人员五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装饰公司免除装修费用1268元,赔偿各种损失1000元,共计赔偿消费者2268元。
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进行家庭装修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具有一定规模、有资质认证的装修公司,一旦发生纠纷便于问题的解决。切莫贪图一时便宜,找信誉差的小装修公司,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装修过程中,消费者出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之下,在购买材料后留下一块样,即在购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或者请装饰公司购买材料时,消费者最好留下一块样品,一旦工程结束以后发现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可以以此作为判断责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