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365房产网4月17日讯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资金。4月16日,我们从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时点从交房之前调整至办理商品房预告产权与预告抵押登记前,即购房者在办理按揭贷款之前。
湘潭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霜霞介绍,对于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管是我市2007年的规定在办房产证之前缴纳,还是2009年新规定在交房之前缴纳,都明令不允许开发商私自代收代缴,但实际上一直存在这种现象。
“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并不景气,开发商有可能将代收的专项维修资金用作它途。”朱霜霞说,由于部分开发企业违规代收代缴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资金不能按时交给中心,严重损害了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精神以及我市实际情况,决定从4月16日起,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时点调整为办理商品房预告产权与预告抵押登记前,切实保障了维修资金的安全,维护了广大购房者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