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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广告陷阱重重 专家揭示六大购房陷阱

xt.fangyuan365.com 湘潭房产网 时间:2011/7/3 14:18:06
 

    湘潭365房产网7月3日讯    如今,走在大街上,打开电视机,网络上五花八门的售楼广告随处可见,可您要知道其中隐藏着诸多陷阱


     为了吸引市民的眼球,房产商总是把宣传资料和销售广告做得异常精美,承诺得也很动人。这些动听的语言刺激买房人的购买欲,并不惜血本买下房子。


    案例分析:


  我们先来看这样一个案例,某一个开发商做一个新开楼盘的广告,广告是这么说的,某某小区,倾力打造生态人居,本小区离中心商务区,就是中心商业街,离某某地铁站、离某某重点中学紧15分钟车程,小区


  小区全部采用双电源配套,全部使用进口的电梯,高级防盗门和酒店式卫生洁具,凡在小区购买150平米以上住房者,户口可以迁入本市,这样的一个广告,新开楼盘的广告。观众朋友,假如您就住在这个城市,假如您经济条件也不错,假如你也想买房子,看到这样的广告您会动心吗?且慢,请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这则短短的广告里边,隐藏了多少欺诈陷阱。

 

   第一个陷阱我们来看一下,广告里说,小区离中心商业街、离地铁站、离某某重点中学紧15分钟车程,请问,15分钟车程是什么概念?您可能会脱口而出,这很简单,还用问吗?时间概念,没错是时间概念,可是您理解的15分钟车程和开发商理解的一样吗?那就不一定了,你想的是,从这个小区到上面所说这些地方,就是中心商业街、地铁站、重点中学,15分钟时间开车或者乘车走正常的线路就可以达到,而开发商是这样的意思吗?开发商想的可能是,从这个小区到这些地方,如果走直线距离,15分钟可以达到,您想的是上下班、上下学正常的工作时间15分钟乘车或者驾车可以达到,可开发商想的是什么?在车辆畅通无阻的情况下,比方说,夜半时分,以飙车的速度15分钟可以达到,而在白天正常上下班的时候,堵车堵得你,二档都挂不上。您瞧,15分钟车程,这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我们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以时间概念取代时间概念的,开发商在这儿就是玩了一手,他是拿时间的概念取代距离概念,造成你速度上的错觉,您还没有考虑到这么一种情况,这个小区是不是邻近高速,如果开发商这个小区是邻近高速公路的,他又是拿走高速的速度来算的话,每天几十天块钱的路桥费您受得了吗?所以这个就是一个广告陷阱,法律是不允许这么做的。

 

  请看第二个陷阱,广告里还说,这个所有的设备,就是电梯全部是进口的,防盗门都是高级的,卫生洁具都是酒店式的,那么请问一下大家,这个进口电梯是哪国进口的?哪一个生产厂家生产的?什么品牌?防盗门什么样的防盗门才算高级?酒店式卫生洁具,请问酒店式又是什么样的标准?对这些情况,如果消费者在看到这样的广告之后,不加甄别、不仔细去思考,稀里糊涂就跟人签合同了,到时候必然要遇到麻烦,而且一旦引起纠纷的时候,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没有这样特别约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这种情况下,这个广告是不能作为诉讼证据的,也就是说,法官判案是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决断的,不是依据广告,笼统的这些广告没有写进合同条款里边,所以它就不能作为诉讼的证据去使用,这是第三个陷阱。


  我们再来看一下,在广告里还说,未来两年这个小区所在区域将修建某某大型超市,和某某综合性医院,购买150平米以上住房者,这个户口可以迁入本市,请问同志们,大家想一下这个问题,在一个地方划定一个区域,开发商在这做广告了,说未来两年内,小区所在区域,请问这个区域是行政区划还是开发商自己划定的范围?再说,是不是建超市?是不是建医院?那是城建规划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的主管范围,开发商有什么样的权力做这样的宣传?再者说,能不能迁移户口,是不是迁移户口那是公安部们的职权,开发商更没有这样的权力做这样的宣传,您瞧这又是一个陷阱。有的朋友可能会现身说法的问我,说您这样说不对,您看,开发商愿意答应帮我办户口,如果我买了房,他就帮我办户口,事实上我把房子也买了,人家把户口也给我办了,这怎么解释?我说这个问题很简单,这不是一个法律关系,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开发商愿意帮您办理户口,您也愿意让他办,这是一个明示的委托合同关系,这在法律上是我们民法所认可的,民法允许这么做,哪怕是说开发商愿意送你一整套楼都可以,只要他愿意送,这就是民事的赠与,但是这些东西,不能作为广告内容写进去,如果是在做广告的时候,附加这些条件,作为广告内容,那么事实上他已经对其他没有在售楼广告中做出同样承诺的,那些房地产、开发商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此,法律是严厉禁止,在广告中做出这种承诺的。所以您说那个东西,跟我现在讲这个,它是两回事,一个是民事委托合同关系,我现在讲的是广告信息陷阱,你说那个问题不是我们现在要讨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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